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金薇)3月24日,吉林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开展调研检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省法院常务副院长杨维林传达了“三个规定”的具体内容,并要求各级法院学习贯彻落实。会后,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党组立即召开了党组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三个规定相关要求。
会上,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铁华对“三个规定”落实进行了部署,提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现“廉洁拐点”目标的重要抓手,务必认真学习,牢记于心并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确保法院队伍纯洁性。
他指出,要进一步加强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守住规定红线。以深入开展“加强管理年”活动为契机,不折不扣地抓好“三个规定”各项要求的落实,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开展自查自纠,对执行“三个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形成本院自查自纠报告。同时,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充分运用审判管理系统、案件评查等有效方式,摸排本院干警是否存在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并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严格追责,全面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政工作机制。(吉林省敦化林区基层法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