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何璐瑶)贪图小利,侥幸心理,提供几张银行卡就有“好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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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审理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
基本案情
四名被告人吕某、王某、黄某、李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网上找了个境外的“活儿”,帮着转账汇款,明知道这钱来路不正,为了那一万多块的好处费就干起了“跑分”的勾当。导致电信诈骗受害人詹某的被骗资短时间内被转移,上家以支付虚拟货币的方式与被告人结算,四人共获利一万余元。
承办法官在收到案卷后开展了仔细的阅卷,于送达起诉书副本时会见了四名被告人,经过释法和答疑,四人均认罪认罚,并且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同时一名被告人还主动赔偿了电信诈骗被害人詹某的部分经济损失。
“全体起立,现在进行宣判!”
在开庭过程中,法官对四名被告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引导他们今后要遵纪守法,伏法改造,早日回归社会,四位被告人都认识到了违法犯罪的危害,其中一名被告人特别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忏悔:“我听从法庭的判决,今后一定遵纪守法,以后绝不再犯。”
正义不会迟到,法槌永不偏颇,这场审判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让被告人不仅得到应有的处罚,更在庭审过后能够提高认识,改过自新。下一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将更加紧握代表公平正义的法槌,让每一个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