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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一起涉疫电信诈骗案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内蒙古:(王志勇)2020年2月19日,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2020年1月25日至1月28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利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民众迫切需要购买口罩心理,在无口罩货源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有口罩售卖的虚假信息,以微信、支付宝转账支付货款的方式,骗取多名被害人钱款合计人民币6万余元。
 
  公安机关对李某某依法刑事拘留后,松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对该案提前介入,积极主动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2020年2月19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松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诈骗罪。当日松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依法批准逮。(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