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抑制,各领域复产复工正有序开展。但人员聚集接触仍不利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推进,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根据本院的工作部署,现就疫情期间本院诉讼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议当事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通过“吉林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或者“吉林电子法院网”按指引进行网上立案,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立案材料,邮寄地址:吉林省通化县快大茂镇团结路1999号,邮编:134100,收件人:通化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电话:0435-5233062。
二、施行预约立案、错时立案机制,预约立案咨询受理电话:0435-5233062、0435-5233065两部,由专人进行接听处理,工作时间内(上午8点30分—11点30分,下午13点30分—16点30分),当事人可通过电话进行诉讼服务的咨询、诉讼材料的准备等预备工作,工作人员登记后,会将收到的预约立案信息汇总,为当事人错开时间安排到院办理相关事宜。
三、到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办理相关业务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防疫检查。
疫情防控期间,通化县人民法院采取预约立案、错时立案的方式开展工作,只为给来院当事人提供最大限度的安全保障,还望广大当事人理解与支持,相信我们一定会共渡难关!
通化县人民法院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