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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检察院检察长李建平一行到松山区院检查疫情防控工作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内蒙古(王延军)2月11日上午,内蒙古赤峰市市检察院代检察长李建平、副检察长韩玉玺一行来到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检查指导疫情防控工作,详细了解该院的疫情防控情况以及该院近期的办案情况,重点了解了该院有关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的办理情况,该院副检察长邵英杰做了汇报。
 
  李检指出:第一,要对本院干警近一个月以来外出人员特别是近期去过武汉等地的人员要调查了解清楚,并采取严密的防控措施,管好自己的人,这方面绝不能出问题。
 
  第二,对近期受理有关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要严格按照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通知的要求,要准确适用法律,依法及时办理,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加强与公安、法院沟通协调,该提前介入的案件要提前介入,确保案件顺利办结。要加强本院组织领导,及时向社会通报案件进展情况,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第三、要注重办案安全。在疫情防控期间,除依法必须当面接触的情形外,可以尽量采取书面审查方式,必要时,可以采取视频等方式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被害人、证人、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切实维护办案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第四,做好办公环境的消毒和安全防控工作,购置必要的医用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特别是案管大厅及办案场所的消毒措施要到位,要对接收和送达案卷的人员和案卷进行消毒,购置必要的案卷消毒设备,防止疫情传播,确保干警的安全。
 
  第五,疫情防控期间,暂不受理面对面接待举报和来信来访,但是要时刻保证12309举报电话畅通,安排干警24小时都有人值守,接到电话举报要及时受理,按照法律程序及时分流,及时办理。(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