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吉林通化县人民法院首次应用互联网法庭开庭
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王旭光)近日,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因案情清晰明了,被告人数众多、路途遥远,主审法官赵喆决定通过互联网实现了对此案件的公开审理,用显示器和手机,实现了多方异地开庭,减少了当事人诉讼成本,节省了司法资源。
该案件为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父母生前想把自己名下的房产赠予一起居住并尽了赡养义务的小儿子黄某,其他12位继承人,都放弃继承上述房产并同意由原告继承,但因为父母生前没有留下遗嘱,不能顺利办理房产过户,黄某不得不向法院提出诉讼。
因该案两位被告均在外地,一位被告在国外,不能回来开庭应诉,赵法官申请使用互联网开庭,节省了当事人来往法院的时间,快速结案,为当事人的生活带来了方便和快捷。这种“互联网法庭”的审理模式,体现了通化县法院“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诉讼服务便民理念。
“互联网法庭”审理案件,当事人可通过一台电脑或者一部手机,登录电子法庭客户端获得法庭现场的画面和声音,庭审法官可通过系统控制有序地安排案件当事人进行庭审。“互联网法庭”有效解决了一些责任清晰、争议不大的案件当事人因路途遥远、不便到庭的案件审理问题,既方便群众诉讼,降低诉讼成本,同时也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
下一步通化县法院将会持续推动智慧法院建设,不断探索创新,提高审判质效,为全流程、全在线的审判模式提供有力支撑。(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