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整治专项工作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新闻 > » 正文

贵州天柱县检察院:落实补植复绿,保护绿水青山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贵州:(戴有满)近日,贵州省天柱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会同天柱县人民法院、天柱县森林公安局、天柱县自然资源局对2018年度天柱县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涉林案件就地难以恢复造林,补植林木责任人自愿选择缴纳生态修复金,由林业部门代为异地补种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通过对天柱县国有林场润松工区“岑背坡”和“凉亭大坡”异地补植复绿基地的复绿面积、复绿时间、补植树种、树苗成活率等进行实地检查,两块异地补植复绿基地造林树种为杉木、马尾松、青枫、楠木等,株行距2×2m,造林成活率达90%以上,树苗长势良好,共完成异地补植复绿面积46.84公顷,其中“岑背坡”21.35公顷,“凉亭大坡”25.49公顷,共造林117334株,造林质量综合评价为合格,补植林木成活率及质量均达到相关行业标准所确定的要求,达到了生态修复的预期目标。
 
  下步工作中,天柱县检察院将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办案力度,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贵州省天柱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