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信冠伍)为加大涉农纠纷案件解决力度,切实提升司法办事、审判效率,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设置了巡回法庭,因地制宜,将法庭“搬迁”至村屯农户、田间地头,最大限度的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真正实现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和高效行使审判权”的目标要求。
近日,法院审理刘某某诉王某某离婚纠纷一案,被告王某某患病卧床不起,不能到法院参加庭审,无法开庭。鉴于这种情况,果松法庭庭长迟晓海带领书记员下乡,使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将法庭“搬到”当事人家里,按期准时开庭。
尽管审判条件简陋,但整个庭审过程仍然井然有序,双方当事人依法就争议焦点提交了相关证据,并发表了质证、辩论意见。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对法庭务实的便民举措给予了高度赞扬。(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