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湖北:(金洪锋 北鲲)今年以来,湖北黄梅县司法局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以及省厅、市局有关要求,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抓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是基本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县乡各级政府、县直部门、村居、大多民营企业都聘用了法律顾问,并发挥作用。其中村居委会由司法局指派,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各个层面的法律顾问通过互联网 、微信等平台,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取得了一定效果。
二是法律援助数量、质量不断提升。今年以来,黄梅继续降低法援门槛,做到应援尽援;半年办案169件(刑事37件,民事132件)挽回经济损失660万元。年初法律援助质量在全省评审中并列第一。
三是公证改革深入推进。建立完善了公证分配机制,激发了工作活力。半年办理公证事项821件,办证数和办证收入是近几年同期的2倍。年初公证质量参加全省评查获并列第一位。
四是积极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安排部署对首批30家重点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由全部律师和少数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开展大走访、大宣讲、大对接、大调解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排忧解难。
五是积极完成律师参与领导接访工作。确保县四大家领导接访均有较好的律师参与,配合调处矛盾纠纷,引导信访群众依法诉求,依法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六是极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半年各类调解组织,调处近800件。在突发性死亡事件调处中律师、法律工作者必到,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近期正在与法院谋划开展以诉前调解为主的活动,意在通过高效便捷程序化解纠纷,方便群众,减轻司法成本。(湖北黄梅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