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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盐津法院:民行联合勘现场,林地纠纷得化解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云南讯:(蔡山)“用脚步丈量公平正义,用勘查明事实真相,用真心真情化林地纠纷”。8月28日,云南盐津法院行政庭法官联合柿子法庭民事法官,到庙坝镇红碧村下沟村民小组实地勘查争议林地四至边界,邀请村、社干部在场参加,通过实地勘查了解、释法明理,成功化解一起争议多年的林地纠纷。
 
  原告陶某与彭某系邻居,其林地也相邻,却因林地发生纠纷,陶某起诉彭某民事纠纷,要求排除妨害、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又起诉盐津县政府行政纠纷,请求撤销颁发给彭某的林权证。盐津县法院的法官为便民、利民,切实化解矛盾,平息争议,破解民行交叉审理难题,受理该案的行政法官和民事法官一起到争议地勘查现场,在村、社干部的见证下,对双方争议的林地四至边界进行详细勘查。
 
  通过现场勘查,听取当事人及在场人意见,法官分析实际四至边界与双方持有的林权证的关系,从有利于耕种和管理,提出争议林地解决方案,双方当事人当场未达成一致意见。8月29日,陶某与彭某双方来到法院,通过行政法官释法明理,双方对争议林地的四至边界达成一致意见。随后又到柿子法庭,达成彭某停止对陶某享有的林地使用权的侵害,陶某也放弃要求彭某砍伐其林木的赔偿请求。至此,陶某与彭某的林地争议成功化解,双方握手言和。(云南昭通市盐津法院柿子人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