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河南讯:(陈佳伟 穆童)“没想到案子三天就解决了,真是太感谢李法官了。”8月31日一大早,原告岳先生的家人就匆匆赶到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李建丽法官的办公室,恰逢法官正在开庭,岳先生的家人将锦旗交给书记员并再三表示一定要好好感谢李建丽法官。
早年间,岳先生的父亲岳某和母亲王某在中原区桐柏南路某小区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子,房子登记在岳某名下。夫妻二人于2017年、2018年相继去世后,问题也接踵而来。原来,岳某与王某的婚生子岳先生和岳某的老父亲岳某运均为该房产的法定继承人,而两人关于房产的继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沟通无果下,岳先生将爷爷岳某运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援助。
承办法官李建丽了解到被告和原告本是爷孙关系,且被告生活条件较为富足,还有拆迁房,便希望通过调解寻求最佳解决方法。考虑到今年89岁的被告岳某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但是思维清晰,8月24日,李建丽法官和岳先生一同前往被告家中进行调解。李建丽法官劝说道:“亲人就是打断骨头还连着筋的血肉之亲,不要因为身外物伤了和气。”在李建丽法官释法析理、诉之以情的调解下,爷孙二人放下了戒备,开始了推心置腹的谈话。经过一番沟通,爷爷说道:“啥也没有亲情重要。我有拆迁房可以住,这套房子就归我孙子吧。”听到这些,岳先生感动地说:“您放心吧爷爷,我会好好照顾您的。”随后,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该房屋由孙子岳先生继承。一起继承纠纷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三天时间,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在审理家事案件中,我们更注重的是‘情’与‘法’的结合,在普及法律知识的同时温情执法,对症下药,让更多的人感受到法院的人文关怀。”李建丽法官说。(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