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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市纪委通报4起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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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山东聊城市纪委通报4起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从严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山东聊城市东阿县交警大队二中队原中队长董金华利用职权收取他人财物、工作失职渎职等问题。2017年1月,董金华任东阿县交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期间,在执法执勤过程中私自收取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某驾驶员现金5000元,该问题被国内多家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此外,董金华在执法执勤过程中还存在私自收取司机现金协助司机逃避处罚,查到酒驾让人顶包等问题。东阿县纪委给予董金华开除党籍处分,市公安局给予董金华行政撤职处分;东阿县纪委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东阿县交警大队支部委员会委员、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周广臣党内警告处分。

莘县张寨镇原副镇长史全刚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15年,史全刚任张寨镇副镇长期间,分管扶贫工作,在落实国家扶贫政策方面,工作不细致、管理不到位、履职不力,致使该镇4个村庄8名村干部违规领取扶贫补助资金共计7.03万元。莘县纪委给予史全刚党内警告处分。

高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总支原委员、监事会原副主任吕庆峰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13年,吕庆峰在任高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总支委员、监事会副主任期间,分管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专项资金申报项目的审查和上报工作。在组织审核2013年发展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专项资金项目过程中,吕庆峰在明知辖区内某合作社不符合项目申报规定的情况下,仍对该合作社的申报项目予以审核并上报,导致该合作社骗取专项资金50万元。高唐县纪委给予吕庆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高唐县人民法院已依法作出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

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原科长崔琳琳慢作为,贻误工作问题。2016年1月,市民政局收到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齐鲁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后,未能及时根据文件要求制定我市的和谐使者管理办法,导致2016年聊城和谐使者未能进行选拔管理、表彰。市民政局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崔琳琳行政警告处分;市纪委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市民政局原副调研员张磊,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市民政局党组原书记、原局长韩更大进行诫勉谈话。

通报强调,上述通报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是典型的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上级决策部署,严重侵害了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利益。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勇于担当、勇于负责,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真正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挺纪在前,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加大对庸政懒政怠政和“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用强力问责追究和警示震慑推动责任落实。来源:澎湃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