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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郑法院:法情并举 失信企业由被动执行变主动履行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利 刘冉)近日,河南新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劳务纠纷案。执行干警法情并举,被执行人郑州某科技有限公司与郑州某光电有限公司慑于失信惩戒机制,害怕被纳入失信黑名单,影响企业信誉和发展,主动履行3万余元执行款项。
 
    新郑市张某是郑州某科技有限公司招用的理货员,2018年,张某被郑州某科技有限公司派驻至郑州某光电公司担任仓库理货员。工作期间,两家公司皆有为张某发放工资、缴纳社保情况,郑州某光电公司原股东、法人李某曾担任郑州某科技公司股东、法人。2024年9月,郑州某光电公司提前一个月向张某发出《辞退通知书》,但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张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郑州某科技有限公司和郑州某光电公司起诉至法院。法院经查明,认定两家公司系混同用工,依法判决张某与郑州某光电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郑州某光电公司应支付张某经济补偿3万余元,被告郑州某科技有限公司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生效后,郑州某科技有限公司和郑州某光电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张某向新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两家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两公司未主动履行。
 
    执行干警遂前往被执行公司,面对面向公司法定代表人释法明理,积极做其思想工作,讲明拒不履行公司将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公司经营会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也将面临罚款、拘留等惩罚措施。起初,公司负责人听后仍心存侥幸,以公司目前经营资金周转困难企图拖延履行义务。见状,执行干警立即决定将其拘传回法院,实施拘留措施,被执行人见法院“动真格”,瞬间慌了神,在权衡利弊后,主动承认错误,由被动执行转为主动履行,交纳了全部执行款3万余元。执行干警现场对被执行人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劝导其以后要信守承诺,至此案件圆满执结。(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