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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郑法院“五一”期间“豫剑执行”全力攻坚克难
山东法制传媒网:(叶春苗 刘冉)“五一”小长假,正是家人团聚和外出旅游时候,河南省新郑法院抓住被执行人回乡的有利时间节点,组织干警深入开展“豫剑执行”专项活动,执行局全体干警主动放弃休息,连续作战,聚焦涉民生、涉金融、小标的案件、终本案件清理及化解涉执信访矛盾,努力兑现胜诉权益。
新郑法院执行局在“五一”前,提前谋划,精心部署,对案件进行细致梳理,制定了详实的执行方案,为执行行动顺利开展做好充分准备。5月1日至4日,该院开展“豫剑执行”专项集中行动,累计拘传被执行人32人,拘留2人,执结案件27件,执行到位金额70.71万元,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倾情执行守护民生
执行期间,新郑法院始终秉持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被执行人面对节假日突袭而来的执行干警,大多都表示出愿意解决执行案件的积极态度。73岁的高某本该是颐养天年的年纪,可膝下子女却对他的生活及健康状态不管不问,高某疾病缠身,无奈将其子女诉至法院,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判决生效后,高某的子女一直未支付赡养费,为维护自身权益,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考虑到高某行动不便,于是驱车至高某家中。打电话联系高某儿子,高某儿子一到现场便向执行干警诉说近些年对其父亲的不满,双方情绪激动。执行干警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以文明家风、父慈子孝的理念规劝高某,又用道德教化、释法明理的方式强调高某儿子应当履行的赡养义务,经过反复沟通,高某及其儿子的心结虽未完全解开,但高某儿子表示同意履行,最终将4千余元的赡养费当场履行完毕。
借款纠纷亲属代偿
新郑市杜某与赵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两人曾是同事关系,赵某因家庭出现变故,生活困难需要资金周转向杜某陆续借款2千余元。在杜某索要借款时赵某均以各种借口推诿不还,杜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诉至新郑法院,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调解书生效后,赵某未按照约定时间履行还款义务,杜某申请强制执行。在此次集中执行中,经群众提供线索,执行干警顺利找到被执行人住址,在执行干警表明来意后,赵某母表示赵某一直处于失业状态,他们对儿子在外的欠款并不知情,但绝不会因此推诿、包庇,并表示愿意替儿子还钱。最终该案顺利执结。
恢复执行终本清仓
2020年5月,新郑市胡某在某学院修建树枝过程中,从脚手架上掉落摔伤并送医院救治,后因医疗费等赔偿问题协商未果,胡某诉至法院。胡某伤情经鉴定为九级伤残,法院依法判决某园林公司向胡某支付各项损失共计2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胡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未发现某园林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之后,胡某又通过异议程序申请追加某园林公司法定代表人宋某为本案被执行人。在此次集中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来到宋某家中,经过不断释法析理后,宋某家属多方筹借到10万元,因一时拿不出剩余款项,希望分期履行。胡某同意了宋某剩余款项分期履行的请求,双方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达成和解协议。
在“五一”“豫剑执行”专项活动中,新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磊开展专项涉执信访化解活动,通过“零距离”接访、限期答复等机制,接待当事人13人次,化解问题12件。
新郑法院“五一”假期期间始终保持执行工作“在线”状态,专人值班,畅通24小时“执行110”电话,及时解决群众诉求和执行线索,确保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反映,第一时间行动,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查控、随时处置”,确保执行工作不脱节、不断档,以“钉钉子”精神攻克各类执行难题,全力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