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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敦化市法院探索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模式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德润少年·法护成长
 
  ——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探索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模式
 
  山东法制传媒网:(关健)近年来,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打造“德润少年·法护成长”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司法品牌,通过整合预防犯罪、权益保护、帮教服务以及法治宣传等多方面的工作,形成了一套综合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用法治力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一、深化阵地建设,让法治教育有“载体”
 
  坚持法院工作“一盘棋”,院党组牵头抓总,各部门通力配合,持续加强青少年特色普法平台建设,聚力打造“基地+驿站+巡回审判点”的法治宣教矩阵,推动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有机融合。
 
  一是坚持“请进来”体验学法。注重加强阵地建设,与敦化市职业技术学院联合推出首个“院校共创”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基地,打造特色模拟法庭、法治文化长廊、心理调解室等功能庭室,配齐“我的法律老师”、法治副校长等多个角色,着力将基地建设成为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打卡地”和“加油站”。不断丰富基地功能,常态化开展“法院开放日”,分批次邀请全市中小学师生走近审判一线,通过“模拟法庭”“庭审旁听”“案例演绎”等形式,引导未成年人体验式、沉浸式参与普法教育过程,变“被动普法”为“主动学法”。以专业化审理为依托,精心挑选审判经验丰厚、擅长与青少年对话的优秀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组建专业团队。不仅兼职处理涉及少年的刑事、民事及行政案件,更主动牵头开展未成年人权益的法治宣传工作。通过与教育局、妇联、共青团、社区等单位和组织的常态化联系,从多角度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法治教育的实效性,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法治的天空,让他们在成长的道路上更加坚定和自信。
 
  二是主动“走出去”守护花蕾。聚焦“家门口”设点,紧密结合“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在3个人民法庭建立“少年家事工作驿站”,在全市乡镇街道建立“少年家事巡回审判点”,实现了市域范围全覆盖。通过采取“驻点指导+巡回服务”模式,为青少年提供一站式权益保障司法服务。一方面,充分发挥驿站接近纠纷发生地、贴近群众的优势,灵活开展巡回审判,就地组织联合调解,让广大群众通过身边真实案例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另一方面,以驿站为支点,积极联合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基层网格员等对辖区内涉未成年人矛盾纠纷开展摸底排查,针对性开展庭前社会调查、典型案例宣传、判后答疑、法律咨询等活动,切实打通护未“最后一百米”。
 
  二、丰富活动形式,让法治教育有“趣味”
 
  建立完善未成年人宣传教育机制,探索创新“线上+线下”“订单+菜单”立体化法治宣传模式,拧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链条。
 
  一是紧盯时间节点。抓住春秋开学季、民法典宣传月、环境保护日、国际禁毒日、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和重要法律法规的颁布日、施行日、纪念日,围绕《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防范校园欺凌、防范电信诈骗、防范性侵害、禁毒等主题,通过讲授法治课、模拟庭审、趣味互动等形式,面向辖区内多所中小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法治教育“趣味性”;梳理总结近年来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情况,发布《涉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白皮书》,详细介绍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情况特点,主动回应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普遍关切。聚焦抚养权归属、家暴人身保护、性侵敲诈等未成年人权益受损多发领域,推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例,引导全社会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关心和重视。
 
  二是注重寓教于审。强化前期告知引导,在涉未成年子女抚养的诉讼离婚案件中发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家庭教育责任提示书》,向未认真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强化口头教育,提高其责任认知度,实现“口头教育+书面教育”全覆盖。创新温情审判模式。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建立“未成年被告人+家庭”“司法+心理”双重教育机制,依法选任具备青少年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的专业人士担任人民陪审员,联合心理咨询师参与重点案件办理过程,做到一案一辅导,一事一疏导,努力实现惩治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修复受损家庭、法治宣传教育四者有机统一。做实判后定期回访,少年家事案件审理完毕后,案件承办人定期回访当事人,对其婚姻关系修复情况、父母子女关系情感情况、未成年人心理矫正情况等进行积极回访,通过及时了解情况,促使当事人修复感情,履行相应义务,努力平复婚姻家庭纠纷给未成年人造成的心灵创伤,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三、调动各方力量,让法治教育有“温度”
 
  坚持内联外合,强化与民政、司法、共青团、妇联、学校等机关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的沟通协作,凝聚各方力量,增强普法教育影响力,共同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强化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坚持以案促治,深化“院校警”联动,切实加强学校教育监管及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发出司法建议2份,防止和纠正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特别是针对经营性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突出问题,向敦化市文广旅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对全市经营性娱乐场所加强监督管理,重新规范禁止未成年人进入标识的悬挂。与敦化市文广旅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次,集中对酒吧、KTV、网吧等场所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清查行动,向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毒法》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等相关规定,督促其履行好管理职责,时刻紧绷未成年人保护之弦。依托“法官进网格”工作机制和无诉村屯创建工作,加强与基层妇联组织和村(居)委会的联调联动,对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重点关注,开展“微心愿”助学活动,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救助,确保困难留守儿童有人帮、有人护、有人爱。变“惩处犯罪”为“提前预防”,着力深化涉未成年人案件源头治理。
 
  二是强化与学校等企事业单位的协调配合。积极与教育行政部门沟通,了解学校实际需求,选派优秀法官、法官助理到全市城乡45所中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实现了“一对一”“全覆盖”。选拔优秀法官5人组成教材编写组,集中统一制作PPT课件和法治教育宣传品,编写法治宣传图册,定制纪念品,采购法袍、法槌、法徽等用于法治教学。与全市中小学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平台,为学校提供“菜单式”法治教育服务计划,累计进入校园宣讲34次。开展“圆梦微心愿”爱心活动,法治副校长积极与所在学校沟通联络,每学期初征集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学习“微心愿”,由全院党员干警根据自身实际认领,帮助部分未成年人解决生活学习困难。学校师生法治意识显著提升。
 
  三是强化与民政、妇联、共青团等机关、社会组织的协作共建。与团市委等8个单位联合组建志愿服务队伍,组建“向阳花”法官工作室,作为涉诉未成年人帮扶教育的专业力量,针对性地开展回访帮教工作。重点关注未成年人生活、学习和思想状况,已建立跟踪回访工作档案9份,协同相关部门帮助解决户籍登记、心理健康、厌学弃学等问题6件次。探索组织涉刑事犯罪未成年人参与社会志愿者服务,重塑价值导向。联合市教育局、市妇联选派心理专家,共同设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强化对父母家教情况评估和个性化家庭教育指导,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与社调、帮教、监督一体的工作模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