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鑫磊)集安市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秉持“如我在诉”理念,以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为目标,做实能动履职,深入基层一线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向群众交出一幅满意的司法答卷。
一是矛盾化解深入田间地头。继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根据新时期乡村治理需求,打造“一庭一品”法庭建设新思路,将司法力量下沉到一线,开展“法官进网格”活动,创建“无讼村屯”9个,搭建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平台,织密法治“保障网”。针对基层常发生的侵权损害、劳动纠纷、征地拆迁等问题,法官干警深入现场一线,查清案件事实,就地化解矛盾,开展巡回服务130次、调解矛盾纠纷150件、巡回审判110件,用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二是司法宣传深入城乡街头。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优势,结合工作实际,以群众法治需求为导向,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创新普法形式,提升司法宣传效能。聚人气、接地气,把普法形式由传统的“摆摊式”变为“流动式”,法官干警调整工作和休息时间,利用节假日、旅游黄金周、乡村赶大集、参集等人流密集的契机,走上街头开展普法宣传,重点围绕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打击防范电信诈骗、《民法典》、黑土地保护、人参交易安全等方面进行集中宣传10次,发放宣传手册300余册、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0余次,切实把法律知识由“我懂”变成“大家懂”,把“我会”变成“大家会”,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三是执法为民深入群众心头。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追求情、理、法的融合,正确把握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的辩证关系,在执行过程中充分考虑和平衡各方的利益,运用善意文明执行方式办理案件6件,努力减少对被执行人不利影响。依法审慎用好失信惩戒措施,合理选择执行财产,被执行人有多项财产可供执行的,选择对被执行人生产生活影响较小且方便执行的财产执行。办理涉企执行案件时,采用“活封”“活扣”的方式来,保住企业生存经营场所及设备,维持企业的“造血”功能。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执行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的同时,又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让善意文明之风吹进群众心头,彰显司法温度。(吉林集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