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严文)今年6月是全国第12个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防范非法集资的风险意识,维护人民财产安全,近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联合汪清林区人民检察院、吉林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天桥岭森林公安分局组织开展了防范非法集资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手册、面对面宣讲等方式,围绕“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有哪些常见手段”“非法集资有哪些表现形式”“非法集资的危害有哪些”等方面,进行宣传讲解。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提醒辖区居民在生活中要提高防范意识,将“不听、不信、不转账、不汇钱”牢记于心,认清非法集资的性质和危害,守好自己的“养老钱”。
随后,刑事审判团队干警走进集市,向赶集的群众发放宣传单,法官通过解答群众问的方式就群众关心的问题一一作了解答,结合法院审理的实际案例进行了详细的讲解,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提高抵御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切勿轻信“快速致富”“高额回报”的虚假承诺,自觉抵制非法集资行为。
“你们这宣传活动好啊,让我们老百姓了解了不少法律知识,这个宣传单介绍的也详细,我拿回去让家人都好好看看。”
群众们纷纷表示要给家人了解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在今后的生活中将提高警惕,不贪图小便宜,拒绝高利诱惑。
下一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将进一步立足审判职能,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并切实做好新形势下防范非法集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积极营造人人抵制、拒绝非法集资的良好社会氛围,为维护林区经济金融秩序和人民群众利益保驾护航。(吉林汪清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