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业雯)近日,集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办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中,通过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促使被执行人主动腾出非法占有的房屋,有效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于某非法占用曹某的房屋,法院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于某未履行腾迁义务。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集安法院执行干警多次与于某进行沟通,但于某始终拒绝腾迁。为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曹某的合法权益,集安法院决定对该房屋强制腾迁。在强制腾迁当天,执行干警再次对于某进行告戒,明确告知其拒不腾迁需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法官的释法说理,于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将房屋钥匙交给法官,一次强制清房的执行变成了主动腾房。此次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充分展现了法律的权威和公正,使得该房产顺利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曹某。
近年来,集安法院执行局采用灵活执行方式,在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采取刚柔并济的执行思路,维护司法权威,较好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吉林集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