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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进家门 田间地头化纠纷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谷雨栽旱秧,节气正相当”。近日,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受理了一起民事纠纷,被告是一名菌农,临近开庭时,接连的降雨导致被告木耳地里种植的木耳生长迅猛,如果不在雨停的间隙抢收,就全烂在菌袋上了,雇佣外地的二十多名工人已经进到山下的菌地中开始抢产了,于是,想要申请将开庭时间延期。
 
  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立即联络了原告,与其协商,定于上午七点也就是被告雇佣工人休息的时间,前往被告菌地就地开庭。法官带着书记员第二天起早出发,一路冒雨颠簸驱车50余公里,来到了被告所在的天桥岭某山下的菌地巡回开庭。
 
  通过开庭了解双方是多年的加工定作关系,去年因多方面原因雇佣不到工人,雨季来临无人管理,种植的100多万袋菌耳收益全部打水漂,损失了近200万元。法官深知栽收木耳季节性很强,在收获季节对菌农来说分秒必争,容不得耽误,在对以上案情了解后,法官立即休庭,秉持着“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的理念与原告进行沟通协商,从现有的实际情况、双方之间的利益共享等方面进行了释法说理。法官说:“以打官司的方式解决纠纷需要你们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作出判决很容易,但是对于你们现在忙着抢收木耳的菌农来说,收益木耳的季节打官司会让你们错过最佳抢收时期,导致一些不必要的损失,而我们法院的工作人员来的目的一是了解案情及你们存在的困难,二是尽我们最大的努力,保障双方损失最小化,利益最大化。被告现在确有一些困难,也请原告给予理解与包容。给被告一些时间将季节性的木耳收益尽可能的多收回,以利于被告充实的完成加工款的交付,也利于你们双方下一年双方加工合同的持续,这不是一个双赢的结果吗”。原、被告都被法官冒雨站在菌地里给双方调解的态度所打动,同意法官的调解方案延长加工费的给付时间,从而一场纠纷得以化解,双方之间握手言和。
 
  汪清林区基层法院为有效的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切实让辖区内的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司法的便利与高效,在春耕农忙时节坚持为人民群众送法上门,将审判活动开展到田间地头,进村入户开展巡回审判、就地调解,节省他们的时间和精力,把人民法院的温情送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综合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