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工作“联动”。为加强接边地区和谐稳定,县、乡、村“三级”分别成立了接边地区矛盾纠纷联防联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合调解委员会,配备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309名,实现调解组织全覆盖,负责与接边乡镇、村的日常联动工作。同时,定期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集中学习《宪法》《民法典》《人民调解法》《多元化解纠纷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人民调解员法治理论水平,提升了人民调解员依法调解的素质和能力,为毗邻地区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机制“联建”。一是先后与广西三江县、融水县签订了《“普法沿边行”接边地区和谐长效机制协议》《接边地区“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协议》等协议,并建立《维稳应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坚持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分析研究接边地区矛盾纠纷情况,制定相应的预防、调解工作措施,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的办法。三是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民间法”作用,制定完善接边地区“耶规”“侗款”30余条,通过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不断提升接边地区治理水平和法治文明程度。
感情“联谊”。针对接边地区同为苗、侗、壮、瑶等少数民族聚居地,民族文化、生活习俗互通的特点,从江县通过整合民族文化资源,利用每年节庆活动,以“吃相思”、吹芦笙、民歌对唱、民歌普法、开展法治文艺演出进村寨、播放法治电影等多载体的形式开展交流活动,通过学法用法活动的深入开展,加强感情交流、增进友谊,同时引导边界地区树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鲜明导向,打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风险“联防”。接边地区矛盾纠纷往往时间跨度长、化解难度大。针对矛盾纠纷多发、频发的特点,从江县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动态排查、矛盾隐患通报、纠纷信息反馈、重大情况及时通报等制度,做到信息共享、风险联防、左右协调、上下联动,切实从源头上、多层面防控接边地区矛盾纠纷,将调解工作前移,由事后处置变为事前预防,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防性。
纠纷“联调”。解决省际接边地区发生的矛盾纠纷,重在及时调处、贵在协同配合。一是针对毗邻接边地区矛盾纠纷性质、成因和发展、变化的特点和规律,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建立台账、成立调处专班,实行领导包案、跟踪督办机制。二是充分发挥乡镇、村级法律顾问、村级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村级人民调解员调解组织和双方有威望的老干部、寨老的作用,多渠道、多形式化解矛盾纠纷。目前,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234户,村(社区)法律顾问234人,覆盖全县所有村(社区),并同步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实现线上线下全覆盖,成为基层群众的“随身法律顾问”,在处理山林权属纠纷时,充分提供法律服务和引导,促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尤其是一些长达几十年的历史遗留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应急“联处”。建立职责明确、运行有序、反应快速、处置有力的联动指挥应急处置体系是维护接边地区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在解决省际接边地区突发事件中,最先接到信息报告的部门,第一时间实现同级、逐级通报事件信息,并根据事件性质启动联合应急预案,双方迅速派员赶赴现场,主动相互协调两地有关部门及时采取稳控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通过应急“联处”机制,及时化解了多起突发性问题。
近三年来,从江县共排查边界山林土地权属纠纷277起,其中跨省矛盾纠纷22起、跨县矛盾纠纷共12起,村界矛盾纠纷243起,成功化解边界山林土地权属纠纷186起,其中省界矛盾纠纷6起、县界矛盾纠纷7起、村界矛盾纠纷173起,无一起“民转刑”案(事)件发生。(从江县司法局 吴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