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徐国强)为修复社区矫正人员与社会的关系,使其更好的回归社会、融入社会、回报社会,从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山东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吴林司法所积极探索,主动作为,推动社区矫正人员社区服务活动常态化。
一是确定每月社区服务活动日,提高劳动参与率。为不影响社区矫正人员正常工作生活,司法所根据矫正人员工作特点和情况,在每月底确定两个社区服务活动日,分批次在吴林敬老院公益劳动基地开展社区服务活动,社区矫正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空闲时间主动参加,自愿选择其中一天,进行社区服务活动。
二是丰富劳动内容,增强劳动实效。司法所创新工作机制,采取“司法所+村(居)”模式,力求补齐短板。司法所按实际居住地将社区矫正人员划分其所在的村居,社区矫正人员在参加司法所每月组织的集中社区服务外,还需到所属村居完成剩余的社区服务时间,并按时按量完成任务。村居司法行政工作室主任协助司法所负责此项工作,对社区矫正人员劳动过程进行拍照并出具服务证明,由社区矫正人员交给司法所作为当月完成社区服务的依据,同时司法所在矫正档案中及时给予登记。
三是规范监督管理,推进社区服务活动制度化、常态化。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省、市、区关于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制定考核办法,详细记录社区服刑人员每月社区服务活动情况,并按照“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分类管理相挂钩,推进社区服务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山东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吴林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