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王德卫)2017年1月1日,《山东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为有效普及本条例知识,提高企业和员工双方的法律意识,2月28日,山东莘县妹冢镇总工会联合莘县司法局妹冢司法所在辖区企业开展了“和谐企业,共创未来”的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采取悬挂横幅、现场讲解、微信传播的方式进行。活动宣传人员在辖区企业内悬挂“山东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正式实施”、“落实企业集体协商、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等内容条横,引发企业和职工的热议。活动宣传人员现场为企业和职工双方讲解了条例的主要内容,主要涉及到条例规定的协商对象、协商内容、协商程序、合同履行和解除、争议处理、法律责任等内容,引导职工和企业严格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程序,实施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活动现场回答了企业和职工的疑难问题。
此外,活动宣传人员还通过微信群和微信公众号传播有关条例知识,扩大宣传范围。
本次活动共走访企业5家,涉及人员300余人,悬挂横幅10余条,现场解读5场次,回答现场咨询10余个,普及了条例知识,维护了劳工关系和谐,促进了辖区企业的健康发展,收到良好社会效果。(山东莘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