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布占浩)《山东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为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在矫意识和守法意识,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2024年7月23日上午,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石佛司法所组织开展全体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条例》,进行专项学习教育。
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向社区矫正对象讲解《条例》的主要内容,详细解读了《条例》中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与义务,并告诫社区矫正对象必须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遵纪守法、服从监管。同时,司法所工作人员针对《条例》中的新要求、新变化等方面,就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常态化教育帮扶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强其服从监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此次集中学习教育,加深了社区矫正对象对《条例》的认识,有效引导其树牢身份意识、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了规矩意识和法治观念,努力实现自我价值,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石佛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