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田淑萍)记得苏霍姆林斯基说过:“当看见孩子从同学的漂亮的盒子里拿出彩色铅笔,摆弄一阵后悄悄塞进自己的口袋,不必大惊小怪——这不是偷窃。”诚然,孩子的举动是不可取的,但是处在小学阶段的儿童心理发展还很不成熟,情感和意志均缺乏较强的自制能为,而在这个年龄阶段的他们又具有极强烈的好奇心。他们表现在具体的事情上往往极易打破“拿与不拿”的心理状态,使之不自觉地伸出手,化他人之物为己有,但是这类行为对心理尚不成熟的小学生来说决不是什么道德观念上的产物。
作为一名班主任,班级里一旦出现这种事情,老师很头疼,要花费大量时间“破案”。老师想尽一切办法调查取证,有的能“完璧归赵”,有的却下落不明。
一个星期四的下午,课后服务刚下课不久,女孩急匆匆地跑来对我说:“田老师,我的冰墩墩不见了。”首先我让她回自己位置上再仔细找一找,还是没找到,询问全班都是异口同声的说没有看到。至此我是又气又急。气的是,我对此类事件的教育从没断过,但学生找不到东西的事情始终无法杜绝,急的是,放学的铃声已经响了,这事必须在这5分钟内解决,否则等放学后再处理就很难查了。
接着我询问全班同学是不是由于收拾书包忙乱中装错了,大家帮忙找一找,我眼睛不停地在全班同学中逐个扫视,这时同学们继续收拾书包,周围有的同学也在帮忙找,女孩已经着急的要哭出声儿,还继续不停地说道,我就放在了桌面上,一转眼就不见了。这时我想是不是真的被别人拿走了,我继续询问有谁从地上捡到了,赶紧还给女孩。在找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声音:“我看到过,冰墩墩很漂亮。”“冰墩墩很难买的。”“小A也有一个。”小A分辩说“我的和她的不一样”,边说边让大家看,“我看到小C的书包里有一个”,我走下去询问“你的和女孩的一样吗?拿出来看看。”小C解释道“这是我爷爷给我买的。”可这时女孩已经认出这是自己的,并说出了上面的裂纹。小C看了我一眼也不在坚持,我把冰墩墩交给女孩,女孩终于安心的站队放学。
我对前几次班级失窃事件并没有大张旗鼓地查,是因为学生以前丢失的文具大都也没有标注名字,不好分辨,并且很多时候是由于学生自己地疏忽,文具掉在地上被别人捡到的,并不是别人拿走的。再者“我怕”,不是怕查不到,而是怕查到。查到了,从此同学们不再信任拿东西的同学,以后别人再有什么东西丢了,即使你他没拿,第一个被怀疑的人还是他。到那时,他可怎么办?因此,我总是只教育不查办。
心理学研究告诉我们,儿童早期以自我为中心,喜欢站在自己的角度来思考问题,他们只知道自己喜欢的东西可以给自己带来快乐,但是意识里却缺少严格的归属观念,并不认为拿别人的东西是不好的行为。因此,在小学中低年段会出现较多的班级失窃事件,但我们不能把他们和成人偷窃者同等对待,不能单纯以成人的是非标准去衡量他们。小学生“拿”别人东西的行为,不能简单地定性为品德问题,它取决于儿童成长的年龄段,儿童在进入小学之后还未形成明确的所有权概念,一般来说,儿童的想法“我的是我的,他们的也是我的。”他们不理解财产所有权的概念,拿同伴东西时并没有预谋和恶意。因此出现“拿”和与此相随的说谎行为,这时教师要将学生的错误行为当作教育契机,采取正确的措施进行引导,对学生进行初步的道德教育。
心理专家李子勋认为:犯错是孩子的一种心理需要。孩子小时候犯些错误,通过错误来确知自己与外界或他人的关系,可以获得对犯错的“免疫”。小时候未曾体验的东西,长大后就欠了债,内心总有些不安宁。有时会以冲动般的行为或变样的举动来实现那些未竟的“事业”。如果孩子小的时候,该犯的错误没有机会犯,长大了,到了不该犯错的时候,却用幼稚的行为去“补课”,那才是得不偿失的。所以,以往我没有对出现的班级失窃行为过于敏感,我也不赞成教师在抓“贼”方面太有作为,不赞成教师不遗余力地给有此不良行为的学生贴上小偷的标签,这样的标签对于他们过于沉重。
当然,我们也不能对班级失窃现象放任不管,只是重点不应放在抓“贼”上,而应放在教育上,让他们能认识错误,体验因之带来的不愉快和压力,感受孤独与焦虑等等。我们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念。要让学生懂得,别人的东西是不能随便拿的。不经过别人允许拿别人的东西,它既会破坏同学之间的关系,又会增长自己的贪欲。通过反复教育来培养学生正确的是非观,帮助学生形成“别人的东西我不要、自己的东西保管好”的观念。
作为教师,我们内心总是想尽可能地教好每一个学生,但一个重要的前提是要尽可能地保护每一个学生。要教好一个人很难,但要毁掉一个人却很容易。因此,我认为,在班级失窃教育上,一定要慎重,教育的重点不能放在批评班级行窃行为人上,而应放在引导全班学生上。具体来说,首先要引导全班学生不拿贵重物品来校,更不要炫耀,以减少对他人的诱惑。小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决定了他们自制力差,抵制诱惑的能力也较低,看到别人有好东西时,难免产生羡慕的情绪,容易引发班级偷盗行为。诱惑少了,班级失窃的行为自然也就少。其次要引导全班学生学会保管好自己的东西,不要随意摊在桌面上,离开座位之前要先把东西放书包里,拉好拉链,尽可能地降低被偷的可能。以上两点是控制外部诱因,帮助有偷窃习惯的学生避开诱惑,减少偷窃念头。但更重要的还是要引导学生提高自控能力,让学生知道在产生不良动机时,自己内心能产生一种理智的声音来阻止这种行为。
在班级里处理此事情时,首先要保护孩子的自尊。对犯错的孩子,教师千万不要戴着有色眼镜看他,切忌用“偷”这个字,因为小学生拿别人的物品和成年人的偷盗行为是有区别的,孩子的心灵是脆弱的,我们在处理这些问题时不是疏远、鄙视。一定要多给他关爱,多和他交流,让他感觉到老师和同学们并没有因为他犯错而疏远他。我们在处理这类间题时决不能脱离小学生的年龄实际,片面地将他们斥责为“贼”,责怪他们的行为不端。实践证明给孩子最充分的信任和尊重,是促成孩子自尊和积极向上的基本证。因此我们一旦发现“拿”东西的现象时,应该及时地把正确的道德观念输入孩子们的心田,给以思考反省的余地。同时,老师要为孩子的长远发展着想,用自己的信任给犯错的孩子一个改过的空间。要从心理上引导孩子,帮助孩子进行心理疏导,让孩子从根本上克服这个行为。(山东高青县实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