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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乡县司法局高河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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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侯保军 陈嘉昱)为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增强矫正对象的劳动观念、社区功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成效。8月8日,山东金乡县司法局高河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的7名矫正人员参加劳动。
 
  劳动的同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利用这次集中劳动的机会,向矫正人员宣传及讲解法律知识,在增强法制观念的同时增强他们服务人民、服务社会的意识。高河司法所充分发挥社区矫正职能优势,在矫正过程中激发社区矫正对象潜能,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团结互助、乐于奉献的思想意识,让他们在活动中体会人生,感悟人生价值,以更加积极、乐观、阳光的心态接受教育矫正。(山东金乡县司法局高河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