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讯:3月15日,也是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权益日。高青县木李镇杨坊完全小学利用班会时间向学生渗透有关消费者自身权益保护的知识。今年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为“新消费,我做主”。 这次主题就是要充分认识消费与民生之间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强调以下三个方面的涵义:
一是强调消费需求是保持经济增长的恒久动力,是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
二是强调改善民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是制定消费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是强调消费维权是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抓手。(纪祥云 路爱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