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赵辉 韩明义)3月13日,新春伊始,万象更新,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刚结束之际,高青四中又举行“三八”维权月以及《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宣传行动启动仪式。
“三八”维权月以及《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旨在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工作场所性别平等, 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高青四中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行普法宣传培训活动。主要学习、宣传《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促进工作场所性别平等指导手册》。这两个材料是主要针对女职工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举办宣传启动仪式、咨询日活动、编发学习宣传资料、组织学习培训和知识答卷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培训,提高《办法》和《指导手册》在职工中的知晓率、影响力,促进增强性别平等意识,履行法律义务,承担社会责任,推动全校形成促进性别平等、 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良好氛围。(山东高青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