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姜福杰 张淑华)少年如初荷,等待春风雨露滋养;法治若微光,守护“小荷”向阳绽放。在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人民检察院,这份守护有着一个温暖的名字——“青未了·浥小荷”。
近年来,在“青未了·浥小荷”未检品牌引领下,临邑县检察院秉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工作理念,坚持履职有“位”、担当有“为”、普法对“味”三维发力,构建“惩教防”一体化工作体系,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先后获评“山东省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和“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根据真实案例创作的微电影《手心的温度》获平安中国“三微”展评“最佳微电影奖”。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未案件
据了解,临邑县检察院聚焦主责主业,一体抓实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切实做到履职有站位、护“未”不缺位。
依法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临邑县检察院坚持“零容忍”,对重大敏感涉未案件第一时间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从严从快追诉犯罪。在办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被害人未满14周岁,涉案人员既有成年人也有未成年人,犯罪行为性质恶劣、后果严重,且均已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办案检察官根据涉案人员社会危害性、主观恶性、悔罪表现等情节,依法提起公诉并提出差异化量刑建议,做到该严则严、罚当其罪。近三年,该院共审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4件28人,量刑建议采纳率100%。
精准矫治罪错未成年人。临邑县检察院根据罪错未成年人的主观恶性、行为危害、悔罪表现等因素,科学评估并划定风险等级,累计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20余份,分级落实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心理疏导等矫治措施。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件时,依法对3人提起公诉、对2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1人因案发时未满16周岁移送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并逐人定制帮教方案。其中一名少年在帮教期间学会挖掘机驾驶技术,目前已稳定就业。
深化“一站式”司法办案救助。在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临邑县检察院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推进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救助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因司法办案对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伤害。针对未成年被害人心理创伤、家庭经济困难等现实难题,该院与相关部门联动开展心理疏导、多元救助,实现案件办理、权益救助、身心保护一体化闭环服务。近三年累计司法救助1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6.25万元。
织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
办理涉未案件,不能止于办好个案,更应深挖背后的根源。临邑县检察院坚持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到多方联动协同治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清朗空间。
深化源头治理,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临邑县检察院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运用检察建议、大数据研判等手段,对个案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和社会治理短板及时提出监督意见。在办理一起校园门口交通事故案件时,办案检察官发现校园周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通过“天地图”卫星遥感影像、实地勘查等方式,对全县170余所学校开展拉网式排查,梳理出警示标识缺失、减速设施不健全等隐患97处。该院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诉前磋商,通过公开听证凝聚整改共识,所有隐患在开学前全部消除。
多方协同联动,凝聚保护合力。临邑县检察院主动融入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工作格局,与县妇联、县关工委会签《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实施办法》,与县教体局会签《临邑县学生欺凌防范处置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各方职责、细化工作流程;聚焦监护缺位、家庭教育失当问题,协同妇联、社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亲子关系修复等工作,督促落实家庭监护责任;针对校园欺凌,联合县教体局开展教育预防、集中排查和专项整治。
讲好未成年人法治“必修课”
对未成年人最大的保护,就是教育引导他们遵纪守法。作为普法责任主体,临邑县检察院坚定扛起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职责。
用活法治教育基地,让法治精神可感可触。依托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临邑县检察院立足青少年身心特点与认知规律,打造情景化、体验式、互动式法治教育主阵地,设置案例警示、情景模拟、法治观影等多元体验板块,常态化组织中小学生参观研学。目前,全县已有8000余名中小学生走进基地接受法治教育。
讲好法治公开课,让普法课堂精准对味。临邑县检察院压实法治副校长履职责任,实现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担任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围绕校园欺凌、网络犯罪等高频风险,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学校按需“点单”,检察官量身定制授课内容,把生硬法条转化为学生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的法律知识。12名法治副校长先后到全县各中小学校进行法治宣讲100余场次,受教育学生2万余名。
搭建云端微课堂,让普法教育触手可及。临邑县检察院借助新媒体平台,搭建“浥小荷”线上普法小课堂,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的校园安全、校园欺凌、网络危害等问题制作专题普法微视频,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法律知识、警示违法风险,实现法治宣传不间断、法治教育不掉线。(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