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彭丹)近日,为进一步宣传消费维权法律知识,共同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检察院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向过往群众发送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宣传资料,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等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并耐心解答群众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下一步,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做好“法治入社区”、“法治入校园”各类活动,以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法律服务体现检察担当,护航民生民利。(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