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丁子浩)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同济南市公安局起步区分局法制大队开展辖区内涉生态环境保护案件专项活动。
活动以“明确标准、规范办案”为主线,共同聚焦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打击、行刑衔接优化、统一刑事办案标准等核心问题,推动构建全链条生态司法保护体系。
活动中,济南市公安局起步区分局法制大队介绍了近期辖区内多起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的整体情况,提出当前破坏环境资源违法行为多、难取证、认定难等痛点,天桥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以精准履职,推动类案办理为出发点,从当前环境下做好法律宣传、优化类案行刑反向衔接、统一入罪标准、规范案件取证等方面的具体举措和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同时就下一步规范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办理进行了充分讨论。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接下来,天桥区检察院将继续聚焦“桥通起步”品牌建设,围绕主责主业,持续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融入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发展大局,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保驾护航。(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