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租车公司不审查承租人驾驶资格和身份证件,违规向未成年人租赁车辆,希望对这一情况开展公益诉讼监督……”今年6月,山东省昌邑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观察员向该院相关部门反映,称其在办理交通类法律援助案件时,发现租赁豪车竟成为未成年人的一种“新时尚”。
收到线索后,昌邑市检察院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听取各部门及人民监督员、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观察员对案件事实、证据和整改方案的意见。各方达成加强车辆租赁市场监管的共识,进一步厘清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初步形成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合力打击违法租赁车辆行为的协作机制。8月,该院依法制发诉前检察建议。
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整改落实,制定《小微客车租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涉案经营者进行处罚。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开具相关法律文书,要求涉案商户限期整改到位,责令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不符合条件的商户予以取缔。经过一段时间整改,辖区未成年人租车乱象得到明显改善。
接下来,昌邑市检察院将依托“青未了·小风筝”未检团队,继续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车辆租赁行业的监管,督促其告知租车人转借车辆的风险与法律责任,防止将车辆租赁或转租给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