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梁平妮)近年来,山东省沂水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着力护航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沂水县检察院聚焦食品、纺织、机械三大支柱产业,研究出台15条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意见,细化30条具体工作措施。创新建立“检察长+行业会长”联络机制,召开“检察护企”座谈会,发放涉企犯罪风险提示函和调查问卷200余份,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建议。强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在重点企业设立6个知识产权联系点,开展知识产权非遗保护专项行动。
此外,沂水县检察院依法严惩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40件59人,积极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发展环境。沂水县检察院还探索构建“府检联动”机制,与县政府会签《关于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凝聚“检察护企”工作合力。加大涉企行政生效裁判案件和执行案件监督力度,办理涉企行政处罚检察监督案件8件,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山东沂水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