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出得去”又“管得住”
——山东济南历城区检察院、历城区司法局会签工作办法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深化“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持续做好司法为民工作,11月26日,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历城区司法局围绕做好涉企社区矫正和检察监督进行座谈交流,会签《历城区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管理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工作。历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枢栋,历城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董瑞,历城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福德,历城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新发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活动。
在会签仪式上,双方围绕执行落实《办法》及如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讨论交流。王枢栋检察长强调,检察机关作为社区矫正的检察监督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要求;在《办法》执行过程中要把握好原则,分类分层实现精准管理,确保涉企社区矫正执行与助力企业生产经营两手抓、两不误;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对重点社区矫正人员逐一进行风险评估、预判防范,坚决杜绝脱管漏管的发生;要形成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进一步加强检司协调配合,共同发力、协力做好社区矫正环节的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
董瑞局长表示,司法局要持续落实好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机制,自觉接受和积极支持检察监督,积极推动辖区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工作提质增效,持续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