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8月9日晚,5辆载有150万尾鱼苗的厢式货车缓缓驶入日照黄海中心渔港。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由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区法院和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经开区大队联合开展的增殖放流活动在这里举行。
近日,该院办理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非法捕捞人于某在休渔期组织两艘渔船出海捕鱼,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经鉴定,其非法捕捞损害的海洋生态资源修复费用不低于120万元。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山东省日照经济开发区检察院与于某达成协议,于某自愿在经开区近海海域增殖放流价值不低于120万元的鱼苗。
为避免日间高温降低鱼苗存活率,本次放流时间定在夜幕降临之后。19时50分,货车驶入渔港,案件承办检察官、法官和渔政执法人员对鱼苗进行抽查,通过现场取样等方式核对鱼苗种类、数量和质量,确保此次增殖放流达到预期目的。
20时整,随着一声“开始投放鱼苗”的指令,养殖箱内的鱼苗被放入事先准备好的滑道上,依次有序放流。150万尾许氏平鮋幼苗奔流入海。截至21时,约150万尾鱼苗全部放流完成。“亲眼见证这次增殖放流,内心受到强烈触动,我会告诉身边人一定要遵守禁渔期规定,切勿心存侥幸。”现场围观群众感触颇深。
近年来,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积极构建“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生态修复”三位一体的海洋渔业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模式,持续加大渔业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履职,坚决打击各类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有效促进辖区水域生态环境保护。
下一步,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将继续积极协同相关部门“益”路同行,坚定不移打好“生态”牌,走好高质量发展“绿色”路,以检察履职回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新期待。(山东省日照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