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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槐荫区检察院:网恋男友指导的“投资”是一场“爱情骗局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槐检宣)“每个‘拉手’都进行包装:男性,30、40岁,职业都是有钱的,照片是从网上找的比较帅气的。”
 
  “按照剧本里的‘话术’跟‘客户’聊天,能很快诱导他们第一笔投资,就告诉‘组长’开始‘入金’了!”
 
  “在平台里投资‘稳赚不赔’,因为平台是虚假的,汇率一直涨都是后台自己操作。”
 
  ……
 
  包装身份、添加好友、培养感情、拉入陷阱,步步为营、环环相扣。此前,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在办理林某、马某诈骗案时,多名涉案人员的供述,还原了一个精心设计的“爱情骗局”。
 
  遭遇假“网恋”,情被骗、钱被坑!
 
  “你拍的视频很有趣,相信你也一定是个有趣的人。”2020年10月,家住济南的王某看到某社交平台上有一个账号关注了自己、给自己的视频一条条点赞,并且主动和自己聊起天来。对方自称是厦门一家城建集团的总经理,离异单身。聊天中王某发现,对方总能一句话说到她心坎上,像知己一样,于是两人互加了微信。随后的几天,两人话题不断,感情迅速升温,发展成“没见过面”的男女朋友。
 
  后来,“男友”称其在外汇投资平台赚了很多钱,让王某一起参与,表示赚了钱王某就可以到厦门发展,买房定居,一起创造美好生活。“一开始,他让我帮他做一笔投资,并把网络上的账号和密码告诉了我,当时就觉得,这个人挺靠谱的;我进行了操作,不到2分钟账号就增值了5万块钱,我就更相信他了。”王某心想投资外汇可以为以后幸福婚姻生活积攒一笔资金,况且“男友”这么信任自己,于是在平台注册账号开始投资。在两笔小额投资均给予提现后,“男友”继续怂恿王某加大投资,11月22日至11月28日,王某陆续向平台投资26笔,共计转账109.2万元。发现无法提现、“男友”也联系不上,王某意识到被骗,遂向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公安分局(下称“槐荫分局”)报案。
 
  槐荫分局随即展开侦查,很快锁定林某、马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两人为境外一诈骗团伙成员。截止目前,公安机关抓获林某、马某等该团伙成员30人。
 
  “黑吃黑”诈骗团伙现形
 
  “林某‘黑’(多拿钱)了我应得的报酬,我气不过,就给王某讲了我、林某假扮‘男友’诈骗她钱的整个过程。”马某供述,其经林某带入境外一诈骗窝点,充当“拉手”骗取“客户”信任,再由“代理”林某接手推荐该团伙搭建的某虚拟外汇投资平台,谎称通过该平台投资可获取高额利润,诱导“客户”大额投钱,采取限制提现方式,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两人诈骗王某后,因分赃问题马某向林某索要提成未果,便主动向王某讲述了诈骗过程并提供了林某身份信息,2021年4月,公安机关根据该线索及时抓获林某。
 
  为尽快查明该团伙组织架构及犯罪手法、厘清资金数额及去向,槐荫区检察院依法介入案件,列明追捕事项、补查事项等,引导侦查人员取证。
 
  经查,该团伙层级清晰、分工细致:设有6个小组,小组中有代理、组长、组员,每组10人左右。代理负责招募“拉手”到所在组实施诈骗,根据所招募人员诈骗金额获取提成;组长组织组员实施诈骗,据小组诈骗数额获取提成;组员根据分工,配合代理具体实施诈骗。团伙另有专人负责财务、技术。
 
  “把鱼养大再杀”。有别于一般的投资类诈骗打感情牌获取信任后直接拉投资的方式,该团伙通过“代理”诱导“拉手”引流的“客户”完成第一笔平台投资顺利获得资金返利后,并不急于带“客户”二次投资,而是再由“拉手”继续聊感情、嘘寒问暖,给足“客户”情绪价值,“让鱼儿主动上钩”。“客户”越投越多,就以账户异常、平台异常等各种理由拒绝提现“把鱼杀掉”。截至案发,我国境内有8名被害人被该团伙诈骗,诈骗金额达1000万元。
 
  “我们不称呼姓名,只称每个人的代号。”“我骗了王某39万,不是100多万元。”电信诈骗团伙成员之间互不认识,多用虚拟昵称相称,嫌疑人与被害人互不接触,诈骗事实、诈骗数额查证难度大。为此,从“人员、信息、资金账号”三个维度全面审查:依托大数据反诈平台,对同一时期,犯罪手段、诈骗平台、转账银行卡均相同的被害人,在无其他反证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同一诈骗团伙诈骗,该被害人的被骗数额可以认定为该诈骗团伙的犯罪数额。
 
  经过查找、比对,证实王某转款的四个银行账号均被诈骗团伙控制并使用,认定王某被诈骗103.74万元(扣除提现5.46万元)的事实。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同时,检察人员根据王某被诈骗案诈骗资金流向图,深挖案件线索,引导侦查机关将提供银行卡、取现的肖某、陈某等人员抓获归案,并追回损失5万余元。
 
  政策攻心
 
  指认、供述同案犯40余人
 
  林某到案后,辩称其仅是帮助马某与王某聊天的普通“组员”,不是“代理”,也没有骗王某进行投资。避重就轻,拒不交代主要犯罪事实。检察机关利用量刑建议权,击破其心理防线。庭审中,发表量刑建议:建议以诈骗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十二年,林某当场面露崩溃神色。“我们敏锐察觉到林某表现后,及时对其强化相关政策解读,申请延期审理并引导侦查机关再次讯问。”承办检察官吴玉青说。
 
  “我提供同诈骗窝点其他成员的信息,争取立功。”讯问中,林某提供了所在诈骗团伙成员林某土等40余人的犯罪事实及个人信息特征。2022年6月法院再次开庭审理,认定林某具有立功表现,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做出前述判决。
 
  目前,侦查机关根据上述信息陆续抓获其他28名犯罪嫌疑人,其中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其他24名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正在审查起诉11人,公安机关继续侦查13人。
 
  “我告诉王某,我从诈骗团伙窝点跑出来,在云南省某县入境被隔离了。”马某在明知王某已经报案的情况下,主动告知其自己诈骗的事实及入境隔离的地点。后侦查人员在该隔离地点将马某抓获。
 
  惩治与感化并举。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充分释法说理,发挥认罪认罚制度优势,对马某予以从轻处罚并建议判处缓刑,促成马某退回违法所得3.67万元,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带动多名境外诈骗窝点参与诈骗后返回国内的人员自首。(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