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胶州检察院一案例在全省“百庭观摩千庭评议”获评优秀出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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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平原县检察院三项举措 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走深走实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积极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全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去年以来,办理的4件涉企案件获评全省典型案例,省市县领导先后批示肯定7次。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彰显检察忠诚
 
  坚持高位推动。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推进,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亲自研究、亲自部署,推动工作走深走实。围绕中央、省市县委和最高检、省市院部署要求主动作为,先后研究制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意见等5项机制,院党组带头走访40余家企业。强化学习提升。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司法理念,自觉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第一时间组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周五学习日等学习研讨33次,主动认领分解任务,及时研究找准服务保障的切入点和发力点,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由两名副检察长带队到即墨区院、邹平市院等6个基层院学习优化营商环境先进经验、特色做法。注重激励保障。为提高工作积极性,将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予以量化赋分,分别纳入年轻干警积分制管理和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绩效考核,让有实绩者有成绩、出成绩者受表彰。
 
  二、依法能动履职,在优化营商环境中体现检察担当
 
  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积极回应民营企业发展“平安”需求,聚焦营商环境重点领域起诉侵害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犯罪5人,以检察履职营造公平有序的法治市场环境。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涉罪企业慎用“查扣冻”措施,对民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涉经营类犯罪依法不批捕6人,不起诉2人,努力营造稳商氛围。扎实推进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专项清理工作,让民营企业家放心创业、安心经营。在公安机关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将监督端口前移,推动涉营商环境案件快速甄别定性。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加强对民间借贷、“套路贷”、虚假诉讼等高发多发领域的法律监督。强化涉企行政非诉执行监督,防止企业因不当执行措施陷入生产经营困境。通过调查核实、公开听证等手段化解涉企行政争议案件。共办理涉企民事行政检察案件10件,化解涉企行政争议案件3件。认真开展民事执行专项监督,办理的某工程公司与某清洁能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执行监督案,督促相关部门采取灵活执行措施,最终将341万余元执行款过付给某工程公司,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该案获评省院典型案例。坚持以“我管”促“都管”,深化诉源治理,在办理一起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发现,相关部门未按规定对该企业高管采取限制从业措施,在全面排查基础上,牵头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将180余名应予限制从业人员信息分别录入相关系统,并牵头健全信息移送机制,堵塞漏洞,营造安全公正的市场交易秩序,该案获评省院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开展开展冷链食品与邮件快递安全等专项活动,办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涉企案件9件,向有关行政部门发出加强管理、督促履职诉前检察建议9件,有力促进了企业合法经营。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化工园区安全隐患,及时建议推动将化工园区划为禁燃禁放区域,消除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该案获评省院典型案例。
 
  三、强化工作举措,在优化营商环境中传递检察温情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县市场监管局会签意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协作配合,去年以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案件3件7人。落实知识产权犯罪“一案四查”要求,对办理的石某假冒注册商标案既实现刑事追责、民事和解又对案件中存在的行政违法、公益诉讼进行发力监督,对被侵权人合法权益提供全方位保护,最高检公众号予以转发。积极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建立企业合规考察机制,牵头与县工商联组建涉案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高效、便捷开展企业合规。截至目前,已办涉企合规案件2件,在办1件,最大限度减少涉企案件办理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普遍问题,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助力行业健康发展,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打造检察长项目。针对全县产业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布局,探索设立“两站一办”(对外分别设立“检察蓝”护航“创业者”法律巡回工作站、护航中国农业食品创新产业园检察工作站,单位内部设立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通过两站分别对接商会(行业协会)、产业园专班等,及时了解企业法律诉求,并移送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进行登记分流。目前,“检察蓝”护航“创业者”法律巡回工作站共组织到商会和行业协会等30余家企业进行走访座谈,发放调查问卷90余份,收集各类线索15条,及时移送本院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分流办理,目前已办结涉企发展难题4个、涉企法律诉求5件,针对走访企业提出的进企讲授知识产权类刑事案件相关知识的建议,1名副检察长亲自到企业专题授课。护航中国农业食品创新产业园检察工作站实地调研2次,与县建设专班、三唐乡政府和园区法律顾问对接8次。开辟企业涉诉纠纷绿色通道。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优先办理、快速审查、快速流转、重点监督、及时反馈,为民营企业提供“一站式、全方位”法律服务。对首次到访的涉企案件由院领导包案办理,包案领导全程深入参与案件办理过程,确保服务质量。对接收的涉企信访事项实行台账式管理,七日内程序性回复率和三个月实体性答复率均达到100%。为代理涉企案件律师提供在线预约、电子卷宗、异地阅卷服务6次。
 
  下一步,平原县检察院将进一步找准优化营商环境切入点,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为平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