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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任城区检察院:公开听证把办案过程“晒”出来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刘晓楠)听证是检察机关的一种履职方式,是指检察院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一种案件审查方式和活动。
 
  近年来,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开展公开听证工作,主动把办案过程“晒”出来,把处理依据“晾”出来,对有争议的问题进行现场讨论,让公正触手可及,让司法更有温度。
 
  努力提高政治站位,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任城区检察院积极引导全体检察干警深刻认识公开听证在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保障司法公正、提升检察公信力方面的重要意义。同时,坚持把公开听证作为提升社会综合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举措,彰显检察机关的担当与作为。
 
  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任城区检察院坚持院领导带头办理检察听证案件,对矛盾突出、疑难复杂案件由检察长或分管检察长担任主持开展公开听证。
 
  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让案件当事人感受到检察温暖,去年7月,任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兰军就一起涉嫌故意伤害案主持召开公开听证,就案件基本情况、主要犯罪事实、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介绍,将检察机关拟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相关法律依据进行了充分说明,并从法理和情理等角度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教育和引导。听证员经认真讨论后提出评议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拟不起诉意见。
 
  建立听证员管理机制,提高公开听证透明度。任城区检察院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代表、律师、基层组织代表参与检察工作,每场公开听证会均有3至7名代表担任听证员,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疑难、争议问题针对性听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共同释法说理,形成工作合力,让公平正义看得见、听得懂、真实可感。
 
  积极拓宽公开听证案件范围,推动公开听证类型多样化。任城区检察院坚持“应听尽听”原则,听证类型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覆盖。积极对不服刑事判决申诉案、民间借贷纠纷申请监督案、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审查逮捕案、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申请请假外出案、电梯安全监管行政公益诉讼案等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较大的案件开展公开听证,更主动回应民众关切,更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