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进一步增强办案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近日,山东德州齐河县检察院对多起刑事案件集中举行公开听证,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及律师等到场参与听证。
听证过程中,承办检察官阐述了案件的事实、法律适用及拟作相对不起诉的理由。侦查机关代表和律师分别发表了意见,犯罪嫌疑人作了认罪悔罪陈述。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听证员就相关问题逐案进行发问,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听证工作走实走细。
“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符合法律规定,既教育、挽救犯罪嫌疑人,又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听证人员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就听证事项进行充分评议,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对听证案件的审查程序合法、法律适用准确、法理情理兼顾,同意对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听证参加人意见的一种案件审查方式,是检察机关推行检务公开、参与社会矛盾化解、主动接受人民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检察听证在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的同时,通过释法说理消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对司法办案的疑虑,体现了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的理念。
下一步,该院将坚持“应听尽听”,将检察听证作为常态化工作开展,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阳光司法的新期待和新要求。(山东德州齐河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