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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庆云检察院:“河湖长+检察长” 为水清河畅精准“把脉”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深化“河湖长+检察长”协作配合作用,近日,山东德州庆云县检察院对辖区河道安全开展检察监督,庆云县检察院检察长颜倩倩、县水利局局长孙宝峰及相关工作人员深入三河两侧河堤进行实地调研,切实提升水体治理与管护水平,消除汛期安全隐患。
 
  巡查组一行对马颊河两侧河堤和大道王水闸的河道生态环境问题以及行洪安全问题进行实地查看,深入了解水体水质、水域周围环境和防洪措施,严格排查河道行洪障碍、安全隐患等问题,并就河流汛期防汛工作进行了讨论交流。
 
  现场,庆云县检察院检察长和河长就河流汛期防汛工作进行了讨论交流并达成共识,要牢守防汛安全底线,强化风险意识,严格落实防汛工作责任,持续开展隐患排查,强化河道日常巡查。在接下来保护水生态的工作中,要严格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司法合力,共同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是社会治理的创新,有效督促了河长、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保护监管职责,提高了涉河涉湖违法案件办理的效率,为深化河湖治理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下一步,庆云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立足检察职能,发挥公益诉讼制度作用,加强与水利部门、河长办办公室、各乡镇的协作配合,为守护好庆云县的“一河碧水”贡献检察力量。​​​​(山东德州庆云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