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按照青岛市委“作风能力提升年”、莱西市委“机关干部下沉一线办实事”和创建“四型”机关等活动的要求,为巩固司法救助工作成效,在第32个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5月11日,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检察院对司法救助对象赵某英进行了回访。莱西检察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会委员周大伟与检察官郝玉军、王保芹带着牛奶、鸡蛋、花生油和大米等慰问品,来到赵某英家中了解她目前的生活状况。
赵某英是莱西市水集街道办事处某村农民,今年61岁。2016年12月的一天,她在骑电动车回家的路上遭遇车祸,导致身上多处受伤,在医院治疗花去十几万元的医疗费,左腿被截肢。2017年8月,莱西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肇事方李某赔偿赵某英人民币66万余元,但李某一直未赔偿且下落不明。
2021年10月,莱西检察院在办理赵某英申请民事监督一案中发现,其因交通事故致残,失去劳动能力,巨额赔偿款无法执行到位,属于典型的因案致贫情形。另外,其丈夫患有糖尿病、脑梗死等重病,近几年也多次住院,为了治病家里已经欠下了20多万元外债,家庭生活极度困难。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赵某英的情形符合司法救助条件。2021年12月,莱西检察院决定给赵某英发放一次性司法救助金5万元。
看见登门回访的检察官,赵某英激动地连连说:“共产党好啊!检察院的司法救助给俺家解了燃眉之急,俺全家都感谢政府。”检察官们详细询问了赵某英和老伴的身体情况,并就交通事故民事赔偿问题给她提出了一些建议,鼓励他们以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困难。
近年来,莱西检察院党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按照高检院的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司法扶贫”的特色和优势,通过快速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但有效缓解了当事人的生活困难状况,而且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对于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助推乡村振兴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也实现了检察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