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林茂)为切实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工作,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5月17日,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活动。
《反有组织犯罪法》于2021年12月24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自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法治保障,是预防和惩治黑恶犯罪的“法宝”和“利剑”。
活动中,检察干警们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110余份,向过往群众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主要内容、重大意义及扫黑除恶相关法律知识,现场耐心解答10余名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引导广大群众增强守法意识,积极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协助配合政法机关依法惩治有组织犯罪。
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增强了群众运用法律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营造了学法尊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