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分钟法律文书从鲁到桂!
山东德州庆云检察研发“自助式”电子送达平台提升办案质效
山东法制传媒网:(高忠祥 胡秋亮)“您好,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人民检察院向您发送法律文书一份,请尽快登陆微信小程序或关注庆云县人民检察院官方公众号确认接收。”4月13日,家住广西柳州的张强(化名),收到了山东省庆云县检察院发来的一条短信提醒,提醒他及时接收该院发送的法律文书。仅仅5分钟,张强便按照提示完成了数字化送达告知确认、电子签名等步骤,成功完成了法律文书的远程签收。
今年初,张强受人蛊惑,以1000元价格出售了自己名下多张银行卡,银行卡后来被诈骗分子用于诈骗多人,在诈骗庆云籍被害人时,张强和诈骗分子一并被抓获。4月初,已取保候审的张强被移送庆云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按照法律规定,张强在检察机关受理案件后,需要到案签署委托辩护人告知书、认罪认罚权利义务告知书等多份法律文书,但因疫情原因,张强往返两地遇到诸多困难。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个难题在庆云县检察院却很轻松地实现了一键“数字”送达……
原来,为提升办案质效、助力疫情防控、数字服务司法便民,今年4月初,庆云县检察院结合疫情防控期间司法办案实际,自主研发了“庆云县人民检察院电子送达平台”,实现法律文书的“自助式”送达。
“以往的法律文书送达,检察官一般需要电话联系当事人到院签收,或者以检察专递的方式将文书邮寄至当事人居住地,送达时长在1至3天不等。而现在,电子送达使检察人员逐渐从繁琐的文书邮寄工作中解放出来,通过网络将法律文书快速送达至当事人手中。”庆云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芦广庆介绍说。
据介绍,电子送达平台是一款轻应用,无需下载、即搜即用。相关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收到法律文书接收短信通知后,只要关注该院微信公众号或进入“庆云县人民检察院电子送达平台”微信小程序,经身份验证通过,便可在手机上查阅、下载送达的法律文书,并完成掌上签名、签收,有效避免了疫情环境下因人员密切接触带来的传染风险,实现了检察办案文书送达事务的智能化、规范化、高效化。
据了解,该院适用电子送达的法律文书包括各类非涉密的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变更羁押强制措施告知书等。自电子送达平台运行以来,该院已送达各类文书30余份。
“虽然刚刚上线,但检察官通过将法律文书线上模式送达到签收人,其精准送达、高效便捷的数字化优势已然显现。”芦广庆说。
据他介绍,相较于传统送达方式,线上送达法律文书呈现四点优势:一是一键送达。检察官仅需将已制作完成的法律文书电子格式通过后台管理端上传至文书送达服务器,文书送达、签收回执自动回传;二是安全可靠。签收人利用终端设备(一般为手机)签收文书时,系统会通过验证码或者二维码方式识别是否为签收人登陆,提高了系统的可靠性和实用性,可有效防止信息泄露和文书错乱,确保文书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三是简便易行。签收服务终端操作指令简单易懂,设置文书查看和签字确认按钮,无差别适用于各类人群。签收人进入签收界面后系统按顺序展示需要签收的法律文书,所有文书内容预览完成并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即可进入签收环节,签收时仅需根据指令在弹出的签字面板上签字即可;四是闭环管理。管理端轻松实现对各类法律文书及回执的管理,并设置了搜索功能,签收前通过后台管理端输入相应的签收人信息,选择需要送达的文书点击送达按钮即可瞬间送达。签收完成后,系统会提示文书已签收,办案人员可打印入卷。系统会全程记录送达和签收时间等重要节点,实现了全程留痕、闭环管理,确保法律文书送达过程的有效性、规范性。
“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开发完善系统平台,在符合安全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全面开启电子送达模式,积极探索送达业务与‘两微一端’平台、取保候审监督等工作的融合,稳步拓展平台功能,融合打造检察办案新模式。”庆云县检察院检察长颜倩倩说。(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