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白树文)4月18日上午,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线上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介绍青岛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进一步形成社会各界公益保护共识和合力。
发布会上,青岛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李文庆向媒体通报青岛市检察机关2021年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2021年,青岛市两级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忠诚履职,务实进取,工作取得新成效,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青岛市委陆治原书记、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陈勇检察长等领导同志批示肯定9次,人民网、检察日报等媒体报道140余次,两项工作成果获评全市十大法治新闻;部分全国和省人大表、政协委员两次视察青岛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并专门听取工作报告,给予高度评价。
全年共排查案件线索937件,立案办理诉前案件682件,提起诉讼38件,已判决支持23件。督促责任主体处置固体废弃物18109.4吨,修复被污染或者破坏生态的土地、山地、林地和水(海)域等587.23余亩;督促追收国有财产及修复治理费用1401.67万元。6起案件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1起案件作为全省检察机关唯一事例入选最高检2021年公益诉讼检察大事记和全省政法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故事分享会。办案质效持续走在全省前列。
2022年,青岛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质量建设年”“创新提升年”“作风能力提升年”为重要抓手,能动履职,拓展深化,持续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随后,第八检察部副主任郝政文向媒体介绍青岛市检察机关2021年公益诉讼检察典型案例。
今后,青岛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公益保护事业中来,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过程中不断贡献新力量。
附:2021年公益诉讼检察典型案例
1、青岛市检察院诉某空间艺术鉴赏中心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民事公益诉讼案
青岛市某空间艺术中心在经营餐饮服务过程中。购入并对外销售穿山甲、棕熊等国家保护动物。2020年9月,青岛市检察院委托咨询委员会专家出具专家意见,认定本案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90.75万元。
2021年1月,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某空间艺术中心同意以提供环境公益劳动的方式承担全部或者部分惩罚性赔偿。经多次庭前会商及征求专家等意见,结合侵权人认真悔过并主动承担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等公益劳动,确定适用10%的惩罚性赔偿金比例。1月29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目前,被告某空间艺术中心已陆续向120余家餐饮企业送达宣传册,并参加了崂山区司法局的三次法治普法宣讲。
案后,青岛市院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会签了《关于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劳务代偿工作的暂行办法》,规范了此类案件办理。
该案的典型性在于:对于损害生态环境、破坏自然资源的公益诉讼案件,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可依据民法典规定提出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侵权人自愿提供公益劳动以折抵惩罚性赔偿,以身说法,更具有教育警示意义。
2、青岛市检察院诉方某等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019年底,方某雇佣被告刘某、张某作为船长,分别驾驶两艘渔船赴76渔区捕捞作业。期间,两艘渔船使用非法网具共捕捞鳀鱼27090公斤。经调查和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出具专家意见,认定其非法捕捞鳀鱼的市场价格为人民币29799元,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为332799元,推荐采取增殖放流许氏平鲉鱼苗37.62万尾的方式修复被破坏的海洋生态环境。
2021年3月,青岛市院向青岛市中级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月,青岛市院就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与公益诉讼民事责任认赔召开了公开听证会。最终与被告达成包含公开赔礼道歉,采用增殖放流许氏平鲉鱼苗41.38万尾的方式修复被破坏的海洋渔业资源和交纳人民币30万元作为购买鱼苗保证金等内容的和解协议。后法院针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作出调解书。 7月,我市检察机关联合威海市检察机关在海洋渔业部门确定的增殖放流地点进行了放流,确保了海洋生态环境得到修复。
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本案发挥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公益保护合力,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依据专家意见释法说理,促使违法行为人在认罪认罚的同时主动承担承担民事公益赔偿责任,并综合其悔改表现,提出量刑建议,实现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与民事公益诉讼有效衔接;践行“哪里破坏,哪里修复”理念,依据胶东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化协作机制,确保增殖放流全流程全节点监督,实现跨区域联合增殖放流,修复生态环境。
3、莱西市检察院督促整治黑臭水体行政公益诉讼案
2021年5月,莱西市检察院经调查发现该市辖区内存在农村黑臭水体12处,分布在7个镇街10个村,水域面积17000余平方米,影响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6月,莱西市检察院组织公开听证,涉及黑臭水体治理的四个部门参加,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经过听证,进一步厘清了相关职能部门职责任务。
在调查核实基础上,莱西市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履行各自职责,不断完善治理方案和措施,及时对农村黑臭水体进行有效治理,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各单位对检察建议高度重视,莱西市政府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议和常务会议,听取了该市黑臭水体治理情况的报告,确定了整治方案。
在检察机关参与下,莱西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莱西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行动方案》,为确保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效果提供了制度保障。此外,莱西市检察院还与相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有力推动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治理和常态开展走深走实。
检察机关聚焦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积极参与和融入政府专项治理行动,综合运用检察建议、公开听证、座谈磋商等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推动建立长效协作机制,积极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取得群众一致好评。
4、平度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扬尘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
平度市北部某砂石加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经调查,涉案企业厂区内存放大量砂石等物料,堆场的场坪、路面没有进行硬化处理,堆场周边没有配备高于堆存物料的围挡,料堆未全部使用防风抑尘网覆盖,企业进出口位置亦未硬化和配置车辆清洗专用设施,致使周边地区产生空气、噪音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周边居民反映较为强烈。
平度市检察院针对上述情形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扬尘防治监管职责,对违法情形进行查处。经了解,办案人员了解到该企业有市场需求、投资人有转型升级意愿、也有一定资金能力,简单的搞关停取缔,既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经济损失,也会影响到地方经济发展。该院与相关职能部门多次到企业现场会商,共同形成“先行洒水覆网抑尘、企业入园升级转型、旧址搬迁压茬推进”三步走的综改方案:一是先行解决扬尘污染问题。二是企业在附近工业园区选择新址,企业实现了当年开工、当年投产。三是推动全市砂石加工点全面整改。在全市组织砂石加工行业大排查、大整治,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为推进整改方案落实见效,平度市检察院于2021年3月底邀请人大代表、群众代表等举行现场听证。所有参与听证代表均对监督效果和整改方案表示满意,企业经营者也深受警示和教育。该区域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群众诉求得到圆满解决,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最佳监督效果。(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