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谋划、周密实施,
——山东省滕州市检察院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成并启用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规范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活动,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确保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山东省滕州市检察院检察业务管理部精心谋划、周密实施,高标准建设完成了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系统。
一是因地制宜,努力破解建设中遇到的难题。通过对现有的摄像头及录音录像设备进行了全面检查测试,针对在认罪认罚案件不同场景下的同步录音录像需求,结合现有设备使用情况,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本着合理利旧原则,通过优化原有设备操作流程、调整功能设置等方式,以最小的投入,实现了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室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功能的最大化和使用便捷化,仅需点击几下鼠标即可完成同步录音录像。
二是注重实效,精心组织应用培训。为了增强系统使用效果,采取集中授课和现场教学两种方式相结合,对系统使用技巧等进行了重点讲解。同时精心制作了生动直观的系统操作规范视频及图文并茂的PDF版使用攻略,赢得了系统使用人员的一致好评。
三是强化保障,指定专人提供即时技术支持。制定系统故障排除应急预案,对系统使用中出现的问题,指定专人提供即时技术支持,第一时间解决问题,保障系统运行顺畅。(山东省滕州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