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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市中区检察院:新年第一面锦旗,群众最朴实的认可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感谢检察院,感谢检察官们,我从来不知道司法救助制度,也不知道怎么去申请,感谢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主动帮助我解决了生活困难,真的是万分感谢...”
 
  一面锦旗,两行言语,传递着浓浓的感恩检察情。1月6日,新年的开端,被救助申请人将一面写有“办爱民之事,怀爱民之心”的锦旗送至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手中,感谢市中区检察院的司法救助。
 
  2021年2月,申请人父亲因一场交通事故死亡,巨额的治疗费用让这个本就贫困的农村家庭更加雪上加霜,申请人母亲患有慢性病需要长期吃药、治疗,儿子在外服兵役,女儿上小学,生活的重担落到了申请人夫妇身上。
 
  办案检察官了解到,申请人夫妇无固定工作,以种地为生,收入微薄、生活困难,虽获得了赔偿金,但入不敷出。最终市中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申请人符合《山东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办法》的规定申请标准,决定给予其救助。
 
  一面锦旗,是市中区检察院践行“情系百姓、为民排忧”理念的一个缩影,是对检察干警惩恶扬善的鼓励与鞭策,也是人民群众对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司法为民、守护公平正义的充分肯定。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司法救助工作,抚慰了被害人及家属心灵创伤,缓解了他们面临的生活困境,人民群众最朴实的致谢也让追求公平正义的检察官们更加斗志昂扬。下一步工作中,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将更加扎实有效地做好司法救助这一服务人民的“暖心工程”,用心为群众做好事、用情为群众办实事、用功为群众解难题,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促进司法救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为践行“执法为民”理念,近年来,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推行国家司法救助线索筛查机制以解决司法救助案件的源头问题,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累计办理38起司法救助案件,发放司法救助金64.2万元,取得了显著成效。(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