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深入推进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办好群众急难愁盼事项,实现司法救助“零次跑”,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近日,山东省枣庄市检察院干警前往峄城区古邵镇、阴平镇为五位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五位申请人均因犯罪遭受侵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枣庄市检察院业务部门在审查案件时将国家司法救助线索转至控申部门,控申部门接到线索后主动与当事人联系,并实地前往当事人家中调查核实家庭状况。经核查,五位申请人均因案致贫,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其中一位申请人系未成年人,父亲被害后成为事实孤儿随姐姐居住在姥姥家中,姐姐今年6月份大学毕业,正准备考研,两人均无经济来源,生活十分困难。
枣庄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五位申请人均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为缓解当事人的生活困境,市检察院快速审批,在年底前为申请人送去了救助金。
申请人接到救助金后感激的说道:“谢谢检察院为我们送来的救助金,在这个寒冷的冬季让我感受到了温暖。”
自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枣庄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40件,发放救助金118.2万元,入户核查当事人家庭状况153次,救助未成年、残疾人等因案致贫的特殊群体53人(次),用真心传递党的关怀和检察温情,立足检察职能“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