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核心业务 强化检察监督
——山东济宁任城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山东法制传媒网:(刘晓楠 张书伟)今年以来,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严格依法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责,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切实做到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刑事执行场所监管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以核心业务工作为重点,着力提升刑事执行监督质效
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防止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针对疫情防控常态化、《社区矫正法》实施等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转变监督方式,由全面巡察调整为日常检察和不定期突击检察相结合的方式,机动开展检察监督工作。
深入推进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明确监督方向和重点,对法院判决的涉财产刑案件及时建立财产刑执行检察档案,对“三类案件”(即涉黑案件、涉恶案件及“保护伞”案件)的财产刑执行情况逐案逐人建立台账,彻底摸清底数,夯实工作基础。依法履行财产刑执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刑事执行公平正义,维护被执行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严格落实“一院两部”《关于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开展讯问
合法性核查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大力推动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全面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衔接,建立常态化协作配合机制,明确核查工作的目的及原则,细化核查工作的启动、开展、回复等程序,防止刑讯逼供等行为的发生。
以专项监督活动为引领,积极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责
深入开展违规违法“减假暂”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对违规违法“减假暂”等相关案件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工作台账,做到案件底数清、情况明。加强与公安、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沟通核对,对排查出的问题逐项梳理分析研判,督促查纠整改。
持续开展“收押难”“送监难”集中清理专项活动。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新形势,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依法收押,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罪犯未依法交付执行刑罚,病残孕等罪犯收押收监难等突出问题,积极与公安、法院等单位沟通协调,全面摸清核查判处实刑罪犯未收监执行人员底数,逐人建立台账,共同制定收押措施。
积极开展羁押期限监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和强制医疗执行监督。进一步巩固超期羁押、久押不决专项清理活动成效,加强刑事案件羁押期限监督,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案件发生。与侦查机关健全完善信息通报机制,及时掌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适用情况,保证检察监督的及时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管安全与合法权益。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完善监督机制,着力发现和纠正强制医疗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以服务保障发展为站位,深化拓展刑事执行检察效果
强化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检察工作,组织开展剥夺政治权利罪犯执行及法律监督专项检察活动,对辖区内剥夺政治权利罪犯进行全面核查,摸清底数、查明监管动态和法律监督情况,严防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参加村(居)“两委”选举,营造清朗换届选举环境。
及时组织开展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检察专项活动,摸清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探索建立相应的监管、监督工作机制,为助力服务“六稳”“六保”、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检察保障。同时,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通过简化批准程序和方式等措施,保障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为民营企业的运营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