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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李沧区检察院走进广水路小学开展法治自护教育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我的身体自己做主,勇敢说“不”自护有方
  山东省青岛李沧区检察院走进青岛广水路小学开展法治自护教育
 
  山东法制传媒网:“人世间既有阳光普照的地方,也有深藏罪恶的隐秘角落,当我们一天天长大后,面对的世界也愈加广阔复杂,必须学会自我保护。身为一名以捍卫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本职的未检检察官,今天我想与大家分享一些保护自己身体隐私部位的知识……”在检察官的娓娓道来中,青岛李沧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安全自护宣讲活动在青岛广水路小学正式开始。
 
  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工作,贯彻落实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司法机关开展未成年人自护宣传教育的要求,切实提高辖区内未成年学生的自护意识与自护能力,2021年12月22日,李沧区人民检察院的未检检察官前往青岛广水路小学,以“我的身体我做主”为主题,为学校学生带来一场深入浅出、有益有趣的防性侵自护教育宣讲。
 
  考虑到小学低、中年级学生的年龄与心智发育特点,未检检察官结合图文并茂的PPT展示,向在座学生讲述了绘本故事《请不要随便摸我》,并结合故事内容,以启发式问答的方式教导学生正确识别隐私部位、认清身体接触的底线,引导学生思考如何应对不恰当、有侵犯性的身体接触。随后检察官结合司法实践中的鲜活案例,向大家传授了“怎么识别坏人”“侵犯隐私行为的五个警报”“遭遇侵犯隐私部位如何应对”等实用防范性侵的自我保护知识。现场学生专注聆听学习、积极参与互动问答,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加强了防范性侵意识,提高了自我保护能力。
 
  “请同学们牢记心中,如果你们不喜欢某人触碰你们的方式,务必坚定地说‘不’,无需自责也不必害怕,要善用勇气与智慧为自己的身体做主,我们也将时刻做你们幸福童年的守护者……”课程尾声,未检检察官向在座学生做出深切告诫与郑重承诺,从而在他们心目中根植“自爱自护、拒绝侵犯”的正向理念。
 
  青岛广水路小学教师表示,此次法治自护宣讲知识点丰富、现实意义强,生动活泼寓教于乐,深化加强了少年学生对身体隐私保护的意识和能力,起到良好的指引和示范效果。希望来日在未成年人法治、自护教育领域实现检校合作常态化,让更多学生能够在法治理念引导下安全生活、幸福成长。
 
  今后,青岛李沧区检察院将始终以未成年人权益最大化原则为引领,从未成年学生自护知识学习的现实需求出发,探索创新法治资源与教育资源的整合形式,有效实现“未爱暖阳,共护明天”校园宣讲系列活动的多元化和持续化,为辖区内未成年人平安、健康的幸福童年撑起坚实保护伞。(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