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高忠祥 张淑华)近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规定,由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与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共同牵头设立的德州市首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正式揭牌启用。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依托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由刑事检察部门指派的常驻检察官和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指定的专门人员共同负责,主要履行五项职责。”临邑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王健介绍说。
据了解,这五项职责分别是:组织协调检察院、公安机关相关部门依法开展侦查监督、协作配合等相关工作,组织保障执法办案和侦查监督数据的共享通报。根据办公室人员配置和地方实际,积极开展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相关工作;协调检察院、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加强对重大、疑难案件的会商指导。负责对检察机关补充侦查意见的跟踪指导和督促落实;对联合督办案件的沟通协调、信息通报、督促办理;对监督意见和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对公安机关要求说明理由、要求复议、提请复核、申请复查和提出意见建议的情况跟踪督促和及时反馈;对庭审阶段侦查人员出庭的协调督促。对公安机关、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以及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等问题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解答。充分发挥协调沟通的平台机制优势,积极推进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加强监督制约、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等其他相关制度机制的健全完善和贯彻落实。
据悉,揭牌仪式后,“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常驻检察官、法制人员代表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进行了座谈会商,并对正在利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进行讯问的2起案件进行了同步指导监督。 (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