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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邹平检察院:坚持稳中求进 扎实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开展以来,山东省邹平市检察院在市委和滨州市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各项工作。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常态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压实责任,持续把扫黑除恶工作当作一项要政治任务来抓,确保统一组织领导和案件的依法准确办理。
 
  二是发挥监督职能,强化综合治理。
 
  紧密结合司法办案,深入挖掘重点行业管理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充分利用检察建议等手段,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对策和建议,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扫黑除恶常态化以来,共制发检察建议6件,并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
 
  三是全面梳理排查,做好财产处置。
 
  在办案中加强对公安机关查扣涉黑涉恶财物的审查认定,对全部涉案财物提出明确处置意见,对公安机关的侦查取证、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对法院的财产性审查、监督、刑罚的执行等进行全方面的监督。同时深挖涉黑恶势力和“保护伞”线索,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的基础。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上级安排部署、紧紧围绕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持续发力。
 
  一是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召开党组会、检委会、检察官联席会等专题会议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严格依法办案,坚持证据裁判原则,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确保不枉不纵。
 
  二是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围绕党中央的决策部署,针对十大行业领域特别是四大行业领域开展整治工作,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打、防、管、建”四项任务,推动行业领域整治走深走实,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漏洞问题,及时下发检察建议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
 
  三是选树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联合相关部门丰富宣传形式,结合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审理适时适度发声,及时提供信息简报,积极回应公众关切的案件,营造强大宣传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作斗争的信心,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山东省邹平市检察院)